礦產資源是非常重要的非可再生自然資源,它既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也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的資源保障。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也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和環境污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重要因素。
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是整個社會發展的基礎,環境狀態已經成為衡量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標志。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污染治理、土地復墾和修復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難題。土地復墾和修復是解決礦山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的有效途徑。
礦山修復不僅是自然系統的修復,還要考慮到與自然系統相匹配的經濟、社會系統的修復。不能刻意、盲目追求特定的修復狀態,必須要根據礦山所處的區域、位置以及適宜性來設定修復的目標。礦山大面積的破壞,對破壞區域人類的影響特別是對局部地區居民的影響是非常顯著的。礦山的恢復不能僅僅停留在植被恢復,而要考慮到在系統功能保障的情況下能夠為居住地的居民提供什么樣的服務,比如供給功能、原材料功能、凈化水質功能、文化傳承功能、美學功能等。隨著礦山開采面積的擴大和性質的轉變,僅僅停留在生物多樣性修復階段也不夠,礦山修復還要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增加大于功能供給的功能,生物多樣性增加與生物系統的服務功能需要完全匹配。
第一,要實現從生物多樣性修復到功能修復的過渡,一定要拓展修復的理論基礎。
第四,實現從治理技術到總體設計的過渡。
我國礦山修復研究發展迅速,礦區土地的復墾工作也逐步開展起來。為避免和減少對環境的破壞,應依據礦山不同開采時期的技術特點和自然環境等因素,制定和調整相應的復墾和修復方案,做到采礦與修復的一體化、同步化,最終實現礦山功能的修復。